医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医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医学院制定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松 成员:王红杰 高术刚 丁良 周金娜 王瑞敏 刘明娟 工作职责: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科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二)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长:秦建军 成员:董志 张智 苑超 学生:刘婕 张峻恒 牛佳瑶 霍明暄(4人均是2018级临床医学) 闫语(2018级医学影像技术) 刘杰 (2018级口腔医学) 监督举报电话: 5078524 工作职责:学院监察小组由学院书记、院团委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并吸收学院各专业学习委员参加。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二、接收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医学院: 1.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生,不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 3.转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学生可申请转入。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 入学未满一学期学生; 2.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4.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5. 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三、接收计划: 1、临床医学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为29人;西藏内高班、新疆内高班和新疆协作计划类型学生另单独接收2人。 2、口腔医学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为8人。 3、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为11人。 四、录取规则: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转专业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医学院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五、选拔考核方式:学院根据三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明确学院专业选拔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和人文素养两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业教师对密封试卷进行判卷、登统分数,考核分数占70%,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分数占30%,进行最后核分,并对学生分数进行排名公布。 六、考核安排: 1、2月26日—2月28日,学院学生进行转专业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名单报教务处。 2、3月4日—3月7日,学院组织考核。 3、3月8日—3月15日,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公示3日。 4、3月15日—3月22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以跟班试读并放弃转专业名额。转专业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七、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转专业的学生应当修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方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2、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学分的认定按《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细则》执行。 3、转专业后,学生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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